根据《北京市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20〕9号)和《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京人社开发发〔2020〕8号)规定,现就2024年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工作通告如下。
一、 时间安排
本市积分落户工作实行年度申报制,分为申报、部门审核结果汇总、审核结果查询、部门复核及积分排名、公示和落户办理5个阶段。2024年各阶段安排如下。
二、各指标时间节点
三、 资格条件和指标操作认定说明
(一)2023年12月31日前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但尚未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的人员,符合资格条件的,可参加2024年积分落户申报,并应按市公安局有关要求及时办理《北京市居住证》。
(二)2020年7月(含)前在单位宿舍、租赁住所的连续居住年限,以申请人同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计算,在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中无需填报。2020年8月(含)后的单位宿舍、租赁住所情况须在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中填报。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2日
➤2024年北京分数线
最高分数:139.55
最低分数:114.46
➤2023年北京积分分数线
最高分:140.05
最低分:109.92
➤2022年北京积分分数线
最高分:136.25
最低分:105.42
➤2021年北京积分分数线
最高分:129.38
最低分:100.88
➤2020年北京积分分数线
最高分:124.17
最低分:97.13
➤2019北京积分落户分数线:
最高分:125.79
最低分:93.58
➤2018北京积分落户分数线:
最高分:122.59
最低分:90.75
序号 | 项目明细 |
---|---|
1 | 合法稳定就业 |
2 | 合法稳定住所 |
3 | 教育背景 |
扣除取得学历(学位)期间累计的居住及就业分值 | |
4 | 职住区域 |
5 | 创新 |
6 | 纳税 |
7 | 年龄 |
8 | 荣誉表彰 |
9 | 守法记录 |
北京积分落户分值表
序号 |
指标 |
指标分值 |
备注 |
1 |
合法稳定就业 |
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 |
申请人应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投资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 |
2 |
合法稳定住所 |
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 |
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或权证的自有住所;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住所;或居住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具有合法产权的宿舍。申请人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 |
3 |
教育背景 |
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 |
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学历(学位)的认定以申请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为准,不累计。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
4 |
职住区域 |
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在本市城六区(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的,且取得落户资格后应当在该自有住所落户,每满1年加2分;满足上述条件且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工作的,每满1年加3分。 |
以上情况,最高加12分。 |
5 |
创新创业 |
申请人在、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本市市级奖项的,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世界级奖项的,可获得相应加分。其中,获国家级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世界级奖项的最高加12分,获本市市级奖项的最高加6分。 申请人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并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企业近三年获得股权类现金融资达到《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有关标准的可加分,最高加6分。 |
上述创新创业指标各项加分不累计,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计最高分。 |
6 |
纳税指标 |
申请人近3年连续纳税,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及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每1年在10万元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加6分。 |
申请人近5年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每条记录减12分。 |
7 |
年龄 |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加20分。 |
年龄在45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含不满一岁)少加4分。 |
8 |
荣誉表彰 |
申请人获得以下荣誉表彰之一的,加20分:被评选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国家相关表彰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
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
9 |
守法记录 |
申请人近5年在本市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每条行政拘留记录减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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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积分落户政策咨询服务热线: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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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积分】可查2024年北京积分落户公示名单(最新版)、积分分数线(最高分 最低分 往年分数)、以往积分落户人数、落户人群特点、“积分模拟计算工具”、积分落户申报手册指南。